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慎防购房陷阱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收取订金
2012-10-18 11:56

  购房者反应:“开盘前,收取了我5万的订金;开盘当天我未选到合适的房源,因此向售楼顾问提出要退订金,被告知需要15天后才开始退款,始终不肯确定什么时候可以退款。让我产生被欺诈的感觉,请开发商明确表示什么时间开始退款?什么时间退款到账?请做一个诚信的开发商!”

  友情提醒:通过对相关投诉意见的整理,发现购房者在“未取得预售证就收取订金”这一点上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。缴纳诚意金、订金等费用后,因无法选到满意房源要求开发商退钱产生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。根据相关规定,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不得预售,开发商不得以认购、预订、排号、发放贵宾卡等方式向买方收取或变相收取订金、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。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,购房者应确保所要缴纳订金的楼盘已经取得预售资格。

  避免措施:在房地产网站上会有相关楼盘的预售许可证信息,确保楼盘拿到了预售许可证再去实地看房,这样的话,购房者才可放心选购。如果网上未显示已拿到预售许可证,那么,该楼盘还不具备销售资格或收取订金的资格。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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