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灯饰布置三大要点 处理实际格局需要
2013-08-13 11:49

  1、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的关系。人们习惯于一间房间有一般照明用的“主体灯”,多是用吊灯或吸顶灯装在房间的中心位置。另外根据需要再设置壁灯,台灯,落地灯等做为“辅助灯”,用于局部照明或者辅助照明。所谓“主体灯”与“辅助灯”是相对而言的,在一定条件下,功能也会发生置换。例如房间层高不足2.5M,面积也不大,就不宜多层设灯,特别不宜设大型吊灯,用一盏或二盏漂亮的壁灯即可发挥一般照明与装饰的作用。晚上学习,工作再配以台灯,台灯罩用半透明的塑料,上部漫射光亦可满足照明的需要。

  2、确定布灯风格的原则。人们因文化层次的高低,业余爱好以及年龄,职业的不同,确定布灯时的格调也不同。因此设置灯饰要从实际出发,并根据个人爱好,才能获得灯饰特定的风格与效果。

  不同职业的布灯要求:从事脑力劳动的人,一般爱清静,喜欢看书,设计绘图,研究信息等,他们需要灯饰设置多样化,台灯便于工作,落地灯有助阅读,床头灯用来阅览报刊信息。

  不同年龄层次的布灯要求:由于年龄差异,他们对灯饰需求也有不同标准。

  3、灯饰的实用性与装饰性。

  居室与公用建筑一样,室内的灯饰都具有实用性与装饰性,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,对室内装饰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。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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