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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注明分摊成本 精明购房免除后患
2013-01-14 11:48

  在房改房的房产证上,还有一栏是“有没有补分摊”。业主若购买了分摊面积,则这一栏会注明“已补分摊”并盖章。而梁文耀表示,不少房改房都没有补分摊,按规定,对未补分摊的房改房,转手他人时必须要由业主补分摊才可继续交易。而这笔费用最后经常落在买家的身上,因此,买家要事先了解清楚,做到心中有数。

  另外,房产证上有没有写“按成本价购买”,也一定不能忽视。以前市民购买房改房有两种付款形式:一是标准价,二是成本价。标准价购房比成本价购房低,这种房改房上市出售,业主按规定需将增值额的20%交回原产权单位,即在房管局补交成本价。这是一笔很大的费用,就算业主支付了,最后也往往会由买家承担,对此要引起注意。

  房子不是普通的商品,尤其在市区,动辄就要花掉上百万甚至几百万元,这么多的钱给出去会不会有风险,其实不少人都心有惴惴然。梁文耀表示,如何付款应在合同上写清楚,按合同办事,一般不会有太大的问题。但不可以交由中介代收房款。买家现金付款后要索取收款收据等证明,若选择银行划账,也应把汇款或转账的流水单或相关证明保存好,以备不时之需。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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